楼主: devin18

EZ上有个“北京开心足球俱乐部”,提醒大家那是个专业打架队!(更新滋事的痞子流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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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0-10-27 21:13:01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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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0-10-27 21:26:03 | 显示全部楼层
呦,这么多初来乍到啊,难得见个论坛没人说小号马甲的事儿。禁不住手痒,回一个吧
不过还是先声明,俺不是小号,挺多论坛都有号,就是不爱回。偶尔回一个就被人骂,无聊,算了,俺跟汽车之家论坛飞度车友会有nb的号,所以不多解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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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0-10-27 22:12:30 | 显示全部楼层
不扯闲的了,今儿来主要去二手区弄双猎8怀旧一下,没想到赶上北京区打闹,有点意思。刚注册的号,一小时内还不能发言,正好让我仔细看贴。这会看完了。

貌似,devin18,gin3088是那个受害队的,然后kewang127,enjoywywh,aquarius_lee,以及tt1123的朋友,是所谓的“被告”队的,没错吧。看起来后者比较“人多势众”,从帖子到后来开战的总数以及字数总量来看,貌似也是后者占了大优,不过,谁都知道,理,不是靠数量决定的。

我没参与这个事件,也没和这两个队踢过球,更没经历过踢球打架的事件,充其量是看过三起群架事故,就说说我的愚见吧。不作为你们继续吵架的依据啊,你们也不用抨击我这个局外人~

首先吧,踢球打架,要说不文明,肯定不文明,无论是谁先挑事的,先动手了,那就是不对的,后动手,那也是不对的。

你看吧,人家要是嘴上骂你了,你可以告他侮辱诽谤,对吧,楼上几位都是法律达人,这个,应该比我了解的清楚。但是人家骂你你不正确回应,却用拳脚解决问题,那原告就成了被告了,多冤啊!

退一步讲,古语有云,“君子动口不动手”呢,有啥事靠嘴还说不开呢。我有个小学同学说自己踢过乙级联赛,动不动就群架,号称自己特能打,一聚会就吹嘘打架的事,我就觉得这没什么可值得自豪的,反正我听看不起他。咱中国足球跟国外的差距就在这儿呢,整体素质不行。

当然,我没有说“开心”队素质不行啊,我就说,这个踢球打架,确实是低素质的表现。就算对手挑衅,咱可以说理对吧,如果对手不讲理,咱可以不踢是吧,踢球嘛,为了什么?为了夺冠拿奖杯赢荣誉?咱暂时没人能到这水平和级别吧,我感觉更多的是为了开心,正如“开心”队的队名一样,不是吗?踢球踢得不开心了,那么就不要踢了,而不是用动手打架这个方式去发泄。这是我对所有队都想说的话,不针对“开心”,也不针对楼主的队。

接下来再说这个事儿,在我看来,这个“打架”的事件,应该是确切发生的,因为“开心”队的enjoywywh成员已经表了态了,虽然他说他“未参与”,但是,也恰恰证明了事件确实存在,所以才有“参与”和“未参与”之说。所以呢,有几个“开心”队的说楼主拿不出照片证据就否认“打架”事件,就不妥当了。有位朋友说他没参与,但是根据“开心”队的以往表现,可以推理得出开心队不会怎样怎样。这个我觉得欠妥当。举个活生生的例子,我们单位有个领导,人很好很好,结果贪污50万进去了,大家都替他求情,都不相信他会作出这样的事儿,但是人家也承认了,就是一时鬼迷心窍了,那能怎么说。

“开心”队的队员,维护开心队的出发点是好的,也是可以理解的,兴许,这次是一次偶然事件呢,兴许这次参与打架的只是球队的边缘人物、不常来的那种呢,兴许就是那个队先挑衅的呢,对吧。但是无论怎么着,您觉得,动手打架,就对了吗?如果您觉得对,那我前面后面的话就没意义了,您也不用看了。但是我相信,大家都是成年人了,都是遵纪守法,有一定素质的人,起码都读过书吧,起码现在都应该有工作不是无业游民吧,我觉得那就够了。

所以说到这儿我就得说说楼主devin18的不是了,您队作为受害者,我们都理解,都同情,也都替您队鸣不平,您看看您发帖后大家的回应,也都是向着您的,这“精神损失”您也应该赚回来了。但是您这样,仅根据一次事件就给一个队定型,显然是欠妥当的。您要真觉得个心里头过不去,大可以说“别招惹开心队如下队员,该队员可能脾气比较暴躁”之类的话,这大家都能理解,就好像开心队的一位朋友回帖中说的,有时候对方惹事,他们就打,决不手软一样,这位朋友显然就是脾气暴躁性的,跟这位朋友踢球,就得小心点,仅此而已,没准人家不在球场上就很性情温顺了呢,世界足坛不是多的是这样的球员吗?

不过话说回来啊,我又得说说“开心”队的这几位回帖朋友的不是了。再举个活生生的例子,我加入的飞度车友会,有一次和马自达踢球起了冲突了,我当时没去,但是听说是几个人动手掐起来了,后来,马自达我不知道怎么处理了,反正我们这边是直接把动手的人开除出队了,无论他是有理还是没理,他动手了就是错误的,他动手了,人家不会记住他的名字,但是会记住“飞度”跟人家打架,我们若不开除他,以后跟别的队都没法约球了。这事儿跟你们这次的事件很类似吧,我想放你们“开心”队也应该适用吧。我觉得,“开心”队发展的那么好,又有主页又有赞助的,肯定从本质上不是一支打架队,肯定是爱好足球的。但是,像这种,社会自由组建的团体,谁也不能避免有的人可能就爱冲动,可能就不会时时刻刻都想着自己是代表一支球队,我这话没说错吧。

从那个队的gin3088回帖中看出,你们的队长已经道歉赔钱了,也就是说是勇于承认问题并愿意解决问题的,这样非常好,非常有利于维护您队未来的整体形象。所以这几位“开心”的朋友,就不必在这里再多说了吧,给我的感觉就是你们在帮自己的球队开脱,在否认打架的事实,这其实是完全没必要的。对方发帖言语过激,您可以直截了当的指出,但同时应该像您队队长学习一下,知错能改,愿意解决问题。我觉得,虽然开心的队长从头到位没有出现,但是从另一只球队二位队员的嘴里,我可以看得出,开心的队长,素质还是很高的,还是很想这支球队能继续发展下去的,所以,您几位队员,再发帖的时候,也适当的考虑一下您队长的用心良苦吧。

哦,最后,我还是要多一句嘴,看了那么多帖,甚至最后吵起来,言语有些过激,有点人身攻击了,我都表示理解,不过最后tt1123同学的一个所谓种种疑点长篇大论,我还是要禁不住“解释说明”一下~我不是学法律的啊,我是学机械的,个人爱好而已,老婆在律所,所以说的不好的见谅
下面就您的几点疑问作答:
1、不用付法律责任。
2、警察的笔录不是一式多份的,仅一份,警察自己留着备档。另外警局原则上不许你录音的,除非你偷着录,不过这种录音,除非有明确的开头及结尾声明,否则均不得作为证据。因为可以掐啊~
4、赞助和球队球风无关,欧洲顶级赛事也有打群架的,只不过很偶尔就是了,我没见过哪个赞助商因为一个球队闹过一次事就撤赞助的

最后,您举的反例,我感觉没什么意义。为国家抛头颅洒热血的老革命,到后来也有贪污腐败的,你不能说他把全部都献给祖国了,就不会干坏事了,明白了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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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0-10-27 22:37:04 | 显示全部楼层
举个真实小例子,不解释:
公交车上失窃,有人丢失手机钱包,失主电话报警,乘务员和司机就地停车关闭车门,等待民警赶到,车上可能有一个盗窃者(团伙),车上其他乘客均有各自的事情,但是应该不会有抄起铁棒非要让乘务员开门下车的,事不关己的确有理由一走了之,但是轻重缓急可以分辨,如果都是善良的人应该都别仗势欺人,都是老爷们,打架也可以成为哥们,就是别拿暴力当美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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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0-10-27 23:23:06 | 显示全部楼层
楼上的朋友,您例子举得很好,无可厚非,但是人家楼主和那个拿棍子的朋友俩人都说开了,您就别把类似的事情再拿出来提了吧
鸣不平归鸣不平,但也别激化矛盾。看您是06年注册的,应该是元老级人物了,相信您说话是有一定资历、也绝不偏袒任何一方的,要不也不会举这么一个例子。不过我还是想多句嘴,来这里的都是爱踢球的,大家都称一声“ez的兄弟”,能和解就和解吧
devin18那个队受伤了,应当同情,予以安抚,希望不要燃灭了对足球的热情。
开心队动手打架不对,已经被n多人回帖抨击了,队长也道歉赔款了,希望能不影响她们未来的发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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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0-10-27 23:57:49 | 显示全部楼层
93搂你觉得你说这些话有劲么?
你在现场吗?你了解实情么?
有空仔细看看60楼的内容,
我们当事人都说开了,你还挑事!
说话能过过脑子不!?

打架本身是不对的,但是不了解实情就不要胡乱猜测,就事论事可以,但不能动不动就盖棺定论。
言论自由,也不是让你胡说八道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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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0-10-28 09:13:28 | 显示全部楼层
引用第90楼sleet555于2010-10-27 21:13发表的 :

兄弟是不是不知道李刚是干什么的?

我不需要知道别人是干什么的,也不希望别人知道我是干什么的,我只知道我自己是干什么的就行了。人外有人,山外有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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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0-10-28 09:23:40 | 显示全部楼层
在没有信仰、道德沦丧的国度,歪曲事实者,或许得过且过

但多行不义必自毙,只争来早与来迟,公道自在人心,真相迟早大白天下

小不忍则乱大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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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0-10-28 09:45:17 | 显示全部楼层
引用第92楼猎鹰十一于2010-10-27 22:12发表的 :
不扯闲的了,今儿来主要去二手区弄双猎8怀旧一下,没想到赶上北京区打闹,有点意思。刚注册的号,一小时内还不能发言,正好让我仔细看贴。这会看完了。

貌似,devin18,gin3088是那个受害队的,然后kewang127,enjoywywh,aquarius_lee,以及tt1123的朋友,是所谓的“被告”队的,没错吧。看起来后者比较“人多势众”,从帖子到后来开战的总数以及字数总量来看,貌似也是后者占了大优,不过,谁都知道,理,不是靠数量决定的。

我没参与这个事件,也没和这两个队踢过球,更没经历过踢球打架的事件,充其量是看过三起群架事故,就说说我的愚见吧。不作为你们继续吵架的依据啊,你们也不用抨击我这个局外人~
.......

很高兴能遇到您这样一个能够遇事冷静处理问题的人,您说的话在某些方面是很有道理的,我支持,也赞成。
我所提出的问题您可能没看明白,我解释一下:
第一个问题,负不负法律责任昨天我已经和二中院的院长聊过了,具体算不算等到事情闹到这个地步,大家就都清楚了。我说有责任,您说没责任,这都没有意义的。
第二个问题,我是想告知楼主,警察说什么,在没有完全定义的时候,都不要在这里从楼主口里面说出来,这么做不妥,等警察那边有了消息自然而然就会处理,拿警察出来说事,意义何在。
第四个问题,像你说的赞助和球队球风没有关系,赞助的问题是开心与央视的事情,楼主没有权利言语抨击开心队与央视的关系,如果没有合理的确凿的事实,那么开心和央视在这件事上受到影响,同样楼主也要负责任。再说了央视赞不赞助开心队跟楼主有什么关系,跟这次事件有什么关系,开心队有没有打着央视的旗号踢球,开心队服上哪里有央视的任何标志性存在?那么楼主有必要用诋毁性的言语把央视扯进来吗?
同样如果楼主为自己的球队去拉一些赞助,球队出现了问题,就说是赞助商不好,您觉得合适吗?该是谁的问题就是谁的问题,在不知情的情况下,别随便乱说,还是那句话证据决定一切,别那么三八。
还请这问仁兄再仔细看看帖子吧,我觉得本人还是对楼主及帖子里面所有的人都还是很尊重的。也谢谢猎鹰十一你的耐心回帖,谁都希望事情不要闹大,但是有必要的时候,事情不是你我能控制的了,对吗?咱们都是局外人,该说的,该提醒的都做了就可以了,其他的还是让他们自己考虑吧。


第二个问题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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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0-10-28 09:52:42 | 显示全部楼层
tt1123,我是局外人,貌似您不是吧
我的话,我自认为比较客观的,您的话,在我看来,还是向着开心的,我觉得这样不好,除非您承认您是当事人,那我还好比较了解。
您搬二中院的院长之类的就没啥意思了,要说谁人,跟北京混,睡没点关系啊是吧,我是个外地人,就是很多北京人所不耻的外地人,但是我不怕被欺负,谁让我叔在公安部谋了一职呢,但我要是动不动就这么得瑟,别人不会敬畏我,只会瞧不起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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