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 阴 市 足 球 协 会
澄 足〔2011〕2号
关于举办2011年江阴市 第三届业余足球俱乐部联赛的通知
各业余足球俱乐部:
为进一步贯彻实施《全民健身条例》,丰富我市的业余文化生活,推动我市群众性足球运动的开展,经市足协研究决定,于2011年5月上旬举办2011年江阴市第三届业余足球俱乐部足球联赛,望市各业余足球俱乐部认真组队,报名参赛。
附:《2011年江阴市第二届业余足球俱乐部联赛规程》
江阴市足球协会 2011年4月22日 主题词:2011 江阴 业余足球 俱乐部联赛 通知
抄送:江阴市体育总会、江阴市各体育协会
共印50份 2011年江阴市第三届业余足球俱乐部联赛规程(讨论)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《全民健身条例》,推动我市全民健身活动和群众性足球运动的普及和提高,加强合作与交流,本着“积极参与、重在交流、加强协作、提高水平”的宗旨,特举办 2011年江阴市第三届业余足球俱乐部足球联赛。
一、竞赛时间:2011年5月上旬-10月下旬(周六、周日)
二、竞赛地点:市相关学校足球场
三、主办单位:江阴市足球协会
四、参赛单位及办法:
1、凡在江阴市足球协会注册的本市业余足球俱乐部均可报名参加。
2、各俱乐部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2011年4月20日前已在江阴市足球协会注册人员。
3、各俱乐部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思想作风好,身体健康,经医务部门检查合格并交验人身保险单复印件方可参赛。
4、受到市足协处罚期限未到的运动员或俱乐部不得参加本届比赛。
5、文明参赛,各业余足球俱乐部在比赛期间对本队参赛人员负一切责任。届时由业余足球俱乐部负责人与本届比赛组委会签定责任协议。
五、竞赛办法及规则:
1、本届比赛采用单循环,决出本届比赛的名次。
2、比赛采用11人制,比赛时间每场90分钟,上、下半各45分钟,中场休息10分钟。比赛用球为5号球。
3、每场比赛可替换7人,替换下场的运动员不得再次参加该场比赛。
4、各俱乐部外援运动员每场场上比赛人数不得超过2人。
5、运动员累计二张黄牌或一张红牌,则不得参加下一场比赛(停赛一场)。
6、各参赛队须备有深浅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两套,守门员的服装颜色须与比赛两队的运动员有明显区别;运动员号码必须固定并与报名单上的号码相一致;上场运动员一律穿皮面、软底、碎钉足球鞋,并配有塑料护腿板;不准佩戴眼镜、手表、首饰等;队长必须佩带袖标,违者不得上场。
7、比赛执行中国足球协会审定的《足球竞赛规则》。
8、参赛队无特殊情况不得放弃比赛,迟到15分钟作弃权处理。
六、计分方法:
1、每个球队胜一场得3分,平一场得1分,负一场得0分。
2、单循环按积分多少决定名次,积分多者,名次列前;若遇二队或二队以上积分相等,则按积分相等队之间比赛的胜场、净胜球、进球数总和决定名次,多者名次列前;若仍相等,则按单循环全部比赛的胜场、净胜球、进球数总和决定名次,多者名次列前;再相等,抽签决定名次。
七、奖惩办法:
1、本届比赛取前八名颁发奖杯给予奖励。
2、本届比赛设立“体育道德风尚奖”,“组织奖” 各一名,颁发锦旗各一面。
3、设立“最佳运动员奖”16名,颁发奖牌。
4、设立“金靴奖”一名,为整个赛季进球数最多者,颁发足球运动鞋一双。
5、设立“金哨奖”一名,由各俱乐部队投票产生,颁发奖品。
6、为严肃赛场纪律,确保比赛的顺利进行,将参照执行《江阴市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违者将根据情节轻重酌情处理,其结果将进行通报和网上公示,接受公众监督。为此,各业余足球俱乐部必须加强对球队的领导,严格管理。
7、各业余足球俱乐部在比赛期间必须服从大会组委会的安排,如有问题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大会组委会。
八、报名办法:
1、各业余足球俱乐部可根据运动员注册情况进行报名,但最多不得超过35人,其中领队、教练、随队医务人员各1名。
2、各参赛单位于2011年4月22日前将报名单送交本届联赛组委会秘书处吴卫列同志处。(所有资料为电子稿,邮箱:wwlwym@163.com)4月22日2:30在江阴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部会议室召开俱乐部领队、教练会议。逾期视放弃处理。
3、各队报名时须交纳参赛费3000元。文明参赛保证金2000元,比赛结束退还各队。比赛期间,如有违纪情况,罚款从保证金中扣除。
4、本届比赛裁判员由本届联赛组委会聘请。
5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6、本规程的解释权属江阴市足球协会。
江阴市足球协会 2011年4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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