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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7-11-1 12:51: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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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一 章 总 则
第 一 条 俱乐部名称
俱乐部名称:“未来之星足球俱乐部”
第 二 条 俱乐部地址
俱乐部设在沈阳军区现代管理学院,球队主场暂设在沈飞体育场和724体育场,训练场地为沈阳市军区现代管理学院院内,固定训练时间为每周五(时间待定)
第 三 条 俱乐部性质
本足球俱乐部是以张队的朋友为基础,附加以学校内部精英自愿、自发组织的,不以盈利为目的业余性质的足球俱乐部。
第 四 条 俱乐部宗旨和口号
坚持以足球为本,丰富大家的业余生活,以振兴、发展足球事业为目的。通过定期地训练、比赛等活动,激发大家的体育热情,增强大家的身体素质,加深相互之间的了解与友谊,提高球队的技战术水平,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及协作互助的团队精神。
口号:“我为足球狂”
第 五 条 俱乐部网页
{待定}
第 六 条 球队组成与管理
1、成员包括领队(..)、教练(..)、队长( )副队长/队员、队医(待定)。
2、球队设领队、副领队(..)各1名,教练1名,队长1名,副队长(..)1名,队医及后勤服务人员( )若干名。
3、领队/副领队、教练、队长/副队长共同负责球队的管理、训练、比赛以及日常管理等工作。 比赛上场阵容及打法由教练和队长共同确定。队长因故不能参加比赛时,场上的指挥任务由副队长负责。后勤人员负责球队的经费管理和比赛训练的后勤保障工作。
4、球队实行民主集中制,主要事情由领队/副领队、教练、队长/副队长组成的足总决定, 必要时提交全体成员讨论。
第 七 条 入队方式
1、加入本队完全自愿,年龄不限,但必须能经常参与球队活动,并能够经常参与讨论。
对会员的基本要求:
A 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》宪法和法律。
B 热爱并经常参加足球运动。
C 年满16岁具有完全自主行为能力,能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。
D 能服从俱乐部安排。
不符合上述四项要求的人士,将谢绝其加入俱乐部;已加入俱乐部的,将予以劝退。
2、入队方法:
A 参加过3次或者3次以上由俱乐部组织、策划的有关的足球活动。
B 需有1名球队成员做为介绍人,并将相关资料公开。
C 每年按期交纳俱乐部规定的会员会费。
D 接受试训考察,经教练/领队认可后,在指定人员处交纳会费,即为正式会员。
3、退队
① 主动退队
A、队员会费逾期2个月不交纳者,视为自动退会。如要重新入会,按新会员条件入会。
B、队员无明确原因未参加集体活动连续3次者,视为自动退队。
因个人原因提出退会,交费时间不足一月者退费,超过者不予退还。
② 勒令退会
A、严重违反俱乐部章程者,经俱乐部足总批准后劝退。
B、对俱乐部造成重大经济、人员损失者。
C、对球队的声誉造成极大损害者。
第 八 条 经费
1、交费方式:
队员交费时间和条件原则上到达球队最低活动经费,即:球队的活动经费不足200元时,需每个队员再次交纳。每次交纳时,管理球队资金的人员需向全体人员公布支出名细。
2、队员逾期一个月不交会费者,保留一个月资格,一个月后如未交,重新按新队员入会标准执行。
3、支出:
A 球队经费用于购买球衣、租用场地和组织其他集体活动;
B 经费由领队负责保管并支出,每月需向足总全体人员公开。
C 交纳会费为全体队员之应尽义务,如有成员在履行中有实际困难,可考虑酌情减免。
第 九 条 队员的权利和义务
全体队员享有以下权利:
A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。
B 有权对球队提出合理化建议。
C 有权监督球队的管理组织是否公正合理。
D 有权要求了解与公开球队财务情况。
E 有权联系比赛,但须经足总批准。
F 队员可以参加俱乐部组织的观摩活动(全国足球甲级队比赛),除会员福利外(饮用水等),费用为AA制。
G 所有队员均可参加所有由俱乐部组织、策划的活动,所有费用为AA制。
H 队员可以免费参加俱乐部组织的练习赛和训练,并可代表俱乐部参加各类正规赛(须服从足总安排)。
I 对俱乐部的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会员,俱乐部将给予会费优惠的奖励。
J 俱乐部不定期举行全体会员联谊活动,会员免费参加。
全体队员应尽如下义务和责任:
A 按时交纳会费。
B 积极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类活动,并自觉维护和扩大俱乐部声誉和形象。
C 在俱乐部组织的户外活动中,自觉遵守俱乐部章程,并坚决服从足总的统一安排。
D 为符合条件的非会员做介绍人。
E 树立球队的良好风范,遵守社会公德和体育道德。
F 积极参加讨论。
G 认真学习足球技术,加强体能训练。
第 十 条 活 动
1、每周进行一次友谊比赛或内部训练,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当调整,但应保证每月3~4次比赛或训练。由联系人员与比赛对方确定初步比赛意向(比赛时间、地点、大小场、费用分担及其它事宜);
2、每年冬季利用某足校队员去南方冬训的机会,借用该足校的场地、宿舍、食堂、教室等设施进行一次全封闭为期三天的冬训;
3、联系人员在邮件上汇报比赛联系情况,并将对方联系人电话告知足总;足总根据球队情况决定是否比赛;
4、落实比赛或训练后(含时间、地点)由领队和队长以各种方式通知全体队员;
5、报名参加正式的业余足球比赛。
6、组织或参与其他一些有意义的集体活动, 如集体观看比赛、座谈会等。
7、教练员负责安排每次活动的内容
第 二 章 纪 律
A 队员应在不影响工作和学习的前提下参加球队活动。
B 队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。
C 严禁拉帮结派,反对任何形式的小团体主义和个人主义,倡导团队精神。
D 比赛、训练到场准时,不得无故缺席;训练及比赛中服从安排。
E 发扬良好的赛场作风,服从裁判,尊重对手,严于律己,宽以待人,保持高昂的斗志。
F 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或不能准时参加球队活动时,须提前通过电话等方式向领队或教练请假。未提前请假者作无故缺席处理。
G 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,爱护场地,服从场地工作人员的安排,不乱丢垃圾及矿泉水瓶。
队员如不遵守纪律或不认真履行义务,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分:
A 触犯国家法律者,予以开除队籍处分。
B 违反队规或未认真履行义务者,将视其情节轻重劝其退队。
C 连续三次或者累计五次无故不参加活动者(指未能事先发邮件请假者),将取消队员资格。
第 三 章 职 责
第 一 条 俱乐部全体队员大会是俱乐部的最高领导机构。全体队员大会每年举行一次,选举产生新一届足总成员并讨论章程。
第 二 条 俱乐部足总为日常决策管理机构,由每年一次的全体队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,负责俱乐部的重大决策事项。
第 三 条 俱乐部会长(领队)为俱乐部的日常管理者。由每届足总成员民主选举产生。并由全体会员大会2/3以上人数通过。负责俱乐部的日常管理工作,对全体队员负责。会长(领队)有权对俱乐部其它管理人员(包括教练员、队长)的任免提出候选人和建议,由俱乐部足总民主决议,并由全体队员2/3以上人数通过方可生效。
第 四 条 俱乐部秘书长为俱乐部全体会员的代表,对全体队员负责。
第 四 章 领 队
1、领队的基本要求:
A 具有俱乐部队员资格。
B 品质优秀,具有极强的责任感和亲和力。
C 具有丰富的运动知识和经验并有较强组织和应变能力。
2、领队的选拔方法:
A 由俱乐部足总推荐。
B 经足总和现有领队投票,得票率须超过所有参加投票人数的2/3者。
3、领队的权利:
A 领队具有组织和策划俱乐部的活动的权利。
B 领队在俱乐部正式的比赛活动中,具有最高的组织、计划和领导权。
4、 领队的义务:
A 领队有组织和策划在俱乐部的比赛活动的义务。
B 领队有义务为参加活动的会员提供指导和帮助。
C 领队需服从俱乐部足总统一的线路计划安排。
5、 其他事项:
俱乐部足总人员和领队是俱乐部的核心会员,全体会员在活动中应该自觉服从其安排,并给予其足够的尊重。领队一经选拔通过,在具体的比赛现场有领导权。
第 五 章 备 注
俱乐部将充分考虑每次活动的安全性和纪律性,对于活动中因个人因素和不可抗力造成的事故和伤害,俱乐部不负法律、经济和医疗责任。
在未经俱乐部足总许可的情况下,其他任何队员或非队员不得以本俱乐部的名义组织和计划各类活动。否则,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后果,将由当事人自负。
第 六 章 附 则
第 一 条 章程于2005年7月1日由“未来之星足球俱乐部”全体会员大会通过,并于当日起正式实施。
第 二 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“未来之星足球俱乐部”足球总经理办公室。
编制:张队 校对:张队 审核:张队
首届未来之足球俱乐部成员名单
队 长:张队
正式成员:
123456789012839027319847902318749082139084903187298498123740931872904890128390480219849081230
2005年7月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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