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纪律保障金的说明及公开
本帖最后由 bobic 于 2013-12-23 17:04 编辑为了严肃球队纪律,加强球队管理,遂球队委员会研究讨论决定对在编球员每人征收100元纪律保证金。
纪律保障金是对每位球员出勤情况的一个约束,不设计场地费、聚会、服装等各类其他球队支出,由球队队长负责管理,球队委员会进行监督。
对于纪律保证金的使用办法如下:
报名到场,但未在比赛时间前半小时到场的,每次扣除20元。
报名到场,但比赛没有到场,每次扣除50元。
任何报名但临时有变动的,向队长电话或者短信说明不能到场的,免责,但不得连续,第二次再说明也视为迟到或者旷赛。
目前已经缴纳纪律保证金的队员:
温涛宁志明张蒙章恒刘文俊龙家凌张谢磊吴子奇
目前离队的队员,可以到我处申请退还纪律保证金,扣罚部分不予退还。(2013年12月23日)
第二批缴纳保证的队员:
张晨王晨李小平潘腾 第一批处罚人员:
宁志明张蒙蒙程辉 王晨龙家凌
每人处罚20,共计100,转入球队财政。 第三批缴纳保证金的队员:
程辉 第四批缴纳纪律保证金的队员:
李乾坤孙继承吕建建 4月21日处罚迟到队员:
程辉温涛 支持张谢磊同志 主体思想很重要 JH全家祝福 第五批缴纳队员:李冉
同时第一批处罚队员共计100元,已经上缴球队财政。
目前共收缴纪律保证金1700元,其中上缴球队财政100元,另有40元待缴入球队财政。纪律保证金结余1560元。 7月14日处罚20元名单:
李冉 李小平 张谢磊 江黎 温涛 程辉
总共120元,球队保证金结余1440. 吴子奇退出球队编制,100元退还,球队保证金结余1340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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